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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03-08 17:07:21 好文 我要投稿

上海龙凤1314 shlf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上海龙凤1314 shlf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上海龙凤1314 shlf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上海龙凤1314 shlf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上海龙凤1314 shlf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上海龙凤1314 shlf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上海龙凤1314 shlf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上海龙凤1314 shlf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写的童话故事《绿野仙踪》。

  这本书讲述了美国堪萨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阵龙卷风卷到了孟奇金的地方,好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奧芝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一路上,他先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小胆狮—他需要胆量。他们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解除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麻烦,终于回到了好热爱的故乡。故事里的多萝西虽说是一个女孩,可她比我这个男孩还要勇敢。她聪明机智,不怕困难;她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用自己的真诚和善良,结交了很多真正的朋友。“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在朋友们无私帮助下,以自己的坚强和勇敢,回到自己热爱的故土。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勇敢和坚强、执着和自信、善良和宽容、感动和感恩。在我今后的生活中,我要时时以多萝西为榜样,以她的精神鼓舞我、激励我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迄今为止,我读过很多书。而其中让我收获做多,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

上海龙凤1314 shlf  《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这就是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里,拿出来同各位朋友分享。我喜欢大家也多看书,也多向别人分享自己看过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书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上海龙凤1314 shlf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上海龙凤1314 shlf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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