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凤1314 shlf

10级伤残鉴定标准

时间:2021-08-20 18:30:50 伤残鉴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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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上海龙凤1314 shlf【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1、划分依据:

上海龙凤1314 shlf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上海龙凤1314 shlf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1]

2、评定标准:

4.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上海龙凤1314 shlf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上海龙凤1314 shlf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上海龙凤1314 shlf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上海龙凤1314 shlf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上海龙凤1314 shlf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上海龙凤1314 shlf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上海龙凤1314 shlf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损伤致:

上海龙凤1314 shlf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上海龙凤1314 shlf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上海龙凤1314 shlf4.10.4 颈部损伤致:

上海龙凤1314 shlf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4.10.5 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上海龙凤1314 shlf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上海龙凤1314 shlf4.10.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 胆囊破裂修补;

上海龙凤1314 shlfc. 肠系膜损伤修补;

d. 脾破裂修补;

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 膈肌破裂修补。

上海龙凤1314 shlf4.10.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上海龙凤1314 shlf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破裂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胱破裂修补;

h. 尿道轻度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 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上海龙凤1314 shlf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上海龙凤1314 shlf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上海龙凤1314 shlf4.10.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二、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上海龙凤1314 shlf【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1、划分依据: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上海龙凤1314 shlf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上海龙凤1314 shlf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上海龙凤1314 shlf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上海龙凤1314 shlf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上海龙凤1314 shlf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上海龙凤1314 shlf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上海龙凤1314 shlf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上海龙凤1314 shlf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上海龙凤1314 shlf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上海龙凤1314 shlf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上海龙凤1314 shlf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上海龙凤1314 shlf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上海龙凤1314 shlf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上海龙凤1314 shlf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三、医疗事故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具体规定】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

(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上海龙凤1314 shlf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海龙凤1314 shlf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

上海龙凤1314 shlf2、发声或言语不畅;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20ms(毫秒),矫正视力<0.6,视野半径<50°;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

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31dbHL(分贝)或一耳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71dbHL(分贝);

上海龙凤1314 shlf6、耳郭缺损大于1/3而小于2/3;

7、甲状腺功能低下;

上海龙凤1314 shlf8、支气管损伤需行手术治疗;

9、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

上海龙凤1314 shlf10、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11、双小腿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上海龙凤1314 shlf12、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侧弯30度以上;

13、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后凸成角(胸段大于60度,胸腰段大于30度,腰段大于20度以上);

14、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

上海龙凤1314 shlf15、损伤重要脏器,修补后功能有轻微障碍。

四、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上海龙凤1314 shlf【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上海龙凤1314 shlf【具体规定】2.10十级残疾

2.10.1边缘智能状态。

上海龙凤1314 shlf2.10.2人格改变。

2.10.3颅骨缺失6cm2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2.10.4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治疗(单纯减压术除外)。

2.10.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2.10.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

2.10.7颅内异物。

上海龙凤1314 shlf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上海龙凤1314 shlf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2.10.11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2.10.12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2.10.14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

上海龙凤1314 shlf2.10.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2.10.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

2.10.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10.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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